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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设立程序
·申办外商投资企业所需材料
(一)有关投资者情况材料
(1)外商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资信证明
△中方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资信证明
(2)董事会成员身份证复印件、董事会成员委派书
(二)要设立公司的情况材料
(3)申请设立公司的报告
(4)项目的可行性报告、进口物品清单
(5)公司章程
△合营双方合同、协议书
(6)董事会成员名单
(三)事先向有关部门办理的材料
(7)名称预登记
(8)环保初步意见书(环保影响报告表)
(9)用地证明
(10)用电用水证明(非必需)
注:△为合资或合作企业所需要的材料
若有行业管理的还需行业管理部门意见
·外商投资服务机构地址、电话
漳浦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资引进科
地址:绥安镇中华路5号
电话:3222751 传真:3222752
·工业用水、运输费和通用厂房租金
在漳浦投资的工业企业用水每吨1.6元。货运费吨公里0.2—0.4元。租用旧厂房租金每平方米1—3元,租用新建通用厂房每平方米4—5元。
漳浦县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领域有6个方面:
一是以蔬菜、水产、水果等农副产品系列深度加工为重点的农业综合开发;
二是以开发花岗岩、石英砂等矿产产品深度加工为重点的矿产开发;
三是以引进电子、化工、食品、轻工为主的工业项目;
四是旅游景点、服务设施等第三产业开发;
五是建设港口、码头、公路、能源、供水供电等;
六是参与老企业改造和旧城区改造及新区建设。
·审批机关
在漳浦县设立外商企业均由国家商务部或福建省、漳州市的授权审批机关审查批准。
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属于下列情形的,由漳浦县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或由福建省、漳州市授权的其他审批机关批准。
属于国家制定的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》中规定的鼓励类或允许类项目,其资金、能源、原材料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经营条件不需要国家、省及省辖市(地)平衡,产品出口和生产的内销产品需要进口的原材料、原器材不属国家许可证管理商品,总投资在1000万美元以下(不含1000万美元)的外商投资项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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